2015年外交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及复试时间相关信息公告
时间:2015-05-07 16:23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2015年外交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及复试时间相关信息公告
1.复试分数线:法律(法学)(专业学位)42 63 300
2.经征求考生意见,原报考外交学专业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42, 63),总分349者调剂到政治学理论专业参加复试;原报考国际关系专业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42,63),总分329—347,不符合国际关系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接受调剂者,调剂到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参加复试;原报考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专业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52,78),总分345-349者调剂到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原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52,78),总分345-366者调剂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专业复试。
3.世界经济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10,可接收报考世界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学术型)这三个专业的考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2,只接收报考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专业的考生。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12点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调剂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2015年北京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2)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3)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申请世界经济专业调剂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个人简历 (附照片)及大学学习成绩单电子扫描版发送至guojingxi@cfau.edu.cn;
(5)申请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调剂的考生须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5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110分,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在国内各项口译大赛中获得良好名次者优先录取。
4.公共管理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58;法律(法学)接收校外调剂,名额为17。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12点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填写相关调剂信息。
调剂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2015年北京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2)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3)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申请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调剂的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原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者;b、原报考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宪法、法理学专业的学术型硕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为法学者。
5.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其他事宜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复试办法可先参考2014年。
6.我院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用参加此次复试。
7.复试时间
世界经济专业:2015年3月29-30日;
公共管理、法律(法学):2015年4月8日;
其他专业复试时间:2015年4月10-12日。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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