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8-01-06 13:1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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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简称“STL”)创立于2008年,是中国也是全世界范围内,唯一将美国法律培养模式(J.D.)和我国传统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J.M.)相结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STL严谨的教学、中英双语法学教育模式能够让学生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益显著的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以及中国法律传统之间的交融。学院创院院长为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上海纽约大学常务副校长、201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Jeffrey Lehman教授。现任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历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院长和国际关系学院的创院院长、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任顶级跨国律所美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018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计划招生90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55名;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计划招生35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1名。两个专业的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 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大学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和安排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深圳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初试科目如下: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我院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国际法学院将采取LSAT-STL考试(笔试)和英文面试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LSAT-STL考试作为复试的一部分,要求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参加,其考试成绩将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同复试通知一起公布。考生也可选择于2018年3月之前自行参加标准LSAT考试并向我院提供成绩。
4、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
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培养模式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均为4年,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J.D培养模式为全英文授课,中国法课程为中文授课。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
四、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五、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240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30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六、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北京大学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金额及形式视当年国家政策而定。
国际法学院设置不同等级专项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由学生的学习背景材料及LSAT考试成绩评定,具体评定细则及发放办法另行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完成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后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七、住宿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或四人住一室,费用自理。
八、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
十、违纪处理
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楼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邮箱:grszsb@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联系电话:0755-26032287
电子邮件:admission@stl.pku.edu.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国际法学院410办公室
邮编:518055
网址:http://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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