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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单项选择题)《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

时间:2018-06-22 13:16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款的罪状形式为(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   D.引证罪状
【答案】D
【解析】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引证罪状的条文本身并不描述犯罪的特征,而是引用其他条款已经描述过的某种犯罪的特征来认定该种犯罪。本题的条款本身没有描述犯罪的特征,而是引用其他条款,是引证罪状,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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