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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时间:2019-01-01 13:0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请分析:
(1)通过合同方式让与债权的条件。
(2)哪些债权不能转让?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产生什么效力?
答案:(1)通过合同方式让与债权的条件包括:①存在有效的债权。此处有效的债权包括: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可撤销但尚未撤销的债权;附解除或期限的债权。②让与人即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③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2)下列债权不得转让:①根据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此类债权主要包括: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债权,如抚养费、赡养费之请求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定作人对于承揽人之债权、委托人对于受托人之债权等。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③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在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主要有: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如债务人向让与人履行债务的,则该履行无效,且不能对抗受让人。②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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