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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论述题:试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时间:2019-01-01 16:0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试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答案: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及不断丰富。政治文明是国家政治行为的进步状态,最主要表现为宪政文明和法治。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状态,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思想道德素养的提高。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政治文明”写进宪法后,就使三种形式的文明连成一体,并作为国家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就不可能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了物质文明的社会性质,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广义上讲,精神文明涵盖了政治文明,政治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一个方面,精神文明是政治文明追求的一个目标,政治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保障。政治文明主要是国家统治、统治行为的过程、统治行为的结果的文明,存在于宪法秩序之中。
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具体来讲就是“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实现现代化的过程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内的社会不断全面进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和根本,因为社会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但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政治文明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其中,任何一个文明都是缺一不可的,强调“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在当今中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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