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资料 >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甲(女)有一子一女,儿子早逝,留有孙子乙,乙与母亲一起生活。甲与

时间:2019-01-01 13:23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甲(女)有一子一女,儿子早逝,留有孙子乙,乙与母亲一起生活。甲与女儿丙和女婿丁一起生活。一日,甲外出时发生车祸,不幸身亡。甲的遗产有存款10万元。丙与甲感情甚好,不能接受母亲突然离世的事实,几天后也因伤心过度,悲痛欲绝而死亡。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是否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2)丁是否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1)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甲的遗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的儿子先于甲死亡,乙作为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2)丁可以通过转继承继承甲的遗产。甲死亡后,继承开始。丙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因此丙已经继承了甲的遗产,虽然遗产尚未分割。丙死亡后,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丙的继承人是丁,因此丁可以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继承甲的遗产。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